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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工合同到期可以直接走人吗?

随着济南企业对于劳务派遣的应该越来越多,关于劳务派遣的一些问题也跟着显现出来。在劳务派遣的过程中劳动者需要跟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用人企业也需要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当然不少劳务派遣工会遇到这样的问题,那就是劳务派遣工合同到期可以直接走人吗?下面就让小编来给我们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被称作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如果是劳务派遣公司与企业直接没有续签劳务派遣合同就不需要劳务派遣工本人主动辞职了。如果是前者则问题比较复杂,如果没有续签继续用工的话,双方视为事实劳动关系。如果没有续签也没有继续工作的话,需要看劳动合同解除是哪一方提出的,具体提出的理由是什么,这个问题就比较复杂了。

 

劳务派遣公司应该和劳务派遣工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工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公司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如果劳务公司对用工单位合同到期的派遣工,那么好办,双方直接续签合同即可,劳务公司直接把派遣工派往其他用工单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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